2007年4月25日 星期三

印度見聞 (三) 印度簡史 1


為什麼印度窮人能如此安詳無怨的在髒亂中過日子? 為什麼印度富人對週遭需要幫助的人能如此的視而不見? 為什麼男人如此的不尊重女人? 為什麼女人任男人揶揄, 藐視和虐待, 卻沒有起來爭取自己存在的權力的慾望? 為什麼? 為什麼? 為什麼?....

人還沒離開印度, 腦子裡已經被一大堆的為什麼給塞爆了. 心裡憋得難受. 急著想買幾本書看看, 卻哪裡也找不到書局。誰知就在要離開印度的前一天,在背包客雲集的Jaipur 小鎮上看到十幾天以來的第一家書店, 趕緊買了幾本書. 回到家來, 馬上搬出“研讀” (嘿嘿嘿!)未料, 竟然看不懂!遂決定從歷史背景著手. 讓歷史為主幹, 找些合適的枝頭把我的問題一一掛上. 可是印度史實在太複雜了, 使我一時不知如何下手, 幾次起稿都半途而廢. 既担心過簡, 只剩無生命的文字堆積; 又怕太繁, 使人見樹不見林. 經過長久的掙扎, 辛苦的難產, 此時, 雖對文稿仍不滿意, 姑且繳貨, 也算是了了一件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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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印度 Stone Age civilization 7000 BC

史前印度經歷舊石器時代、新石器時代,他們使用陶器, 從事畜牧業與農業.

印度河文明時期Indus Valley Civilization 3300–1700 BC

青銅時期. 此時印度河流域的農業已極為發達, 他們使用上彩陶器, 有磚石建築,並建有廢物處理, 排水系統等都市社區.


圖為在印度西部的Lothal為西元前2400年的都市社區遺跡.區裡分工業生產區跟商業住宅區,淨水的使用和污水的處理都有一定的規劃.





吠陀文化時期 Vedic Civilization 1500–500 BC

中亞遊牧民族雅利安人(Aryan, 意”高尚”)侵入印度半島. 征服了原膚色較為黝黑的達羅毗荼人( Dravidian), 並融合其文化, 創造了吠陀文化 (恆河文化).

著名的四吠陀經最早可追溯到2000BC. 以口傳至約300-600 AD 方寫成經典.


* 恆河流域, 大致在從今日的阿富汗到孟加拉一帶.

* 梵文Sanskrit 是印度教, 佛教及耆那教的經典文字, 也是當今18種官語的一種.

* 吠陀意即知識,啟示

The 16 Mahajanapadas (大國) of the Iron Age


根據佛教文獻記載, 西元前6世紀初, 從今天的阿富汗沿著恆河到孟加拉有十六個王國. 據猜測這時的國王是由擔任神職的法師編些神授等的宗教依據自行指定的. 這些國家與東南亞多有文化和商業上的往來, 在北部的王國,則受波斯和希臘的攻擊, 使鐵器時代的十六王國(即今日阿富汗, 巴基斯坦, 印度西北部一帶)成了印度, 波斯,希臘文化的大熔爐.

此時印度的宗教儀式已成型. 印度教(及西元第六世紀中葉創立的耆那教及佛教) 視為基礎教義的奧義經,也是在這個時候開始寫的.


*奧義經 (The Upanisad) 是專討論打坐和宗教哲理的教示書

孔雀王朝 (Maurya)         322–185 BC

阿育王(Ashoka The Great)(273 – 232 BC)原為暴君,征服了幾乎整個印度半島並遠及波斯,中亞, 第一次統一了印度後, 卻放下屠刀, 宏揚佛法, 遠及整個東亞和東南亞. 建了許多佛塔. 孔雀王朝滅亡以後﹐印度再次陷入分裂和戰亂.

在2002被列為世界遺產的大菩提寺Mahabodhi Temple,位於與尼泊爾為鄰,在印度北部的省州Bihar. 相傳釋迦摩尼曾在這裡悟道成佛. 最早是由阿育王所建, 現在看到的應是在笈多王朝改的.




在印度旅遊,偶爾也會看到被人冷落的佛塔,向導遊打聽這些建築的背景,他似乎有點懶得回答.歷史的演進是如此的奇妙.這源於印度的亞洲”洲教”,現在,在印度本土的信徒卻少之又少.






Middle Kingdoms印度的黃金時代 200 BC–1279 AD

笈多王朝(Gupta Empire) 320 - 480 AD


印度史上的黃金時期根據地在恒河中游平原, 統治印度北部和西部. 印度第二次統一成大帝國. 此時的文化藝術有高度的發展. 中國東晉時期的法顯和尚遊歷印度(337 – 422 AD?)時, 正逢此時的太平盛世.

戒日王時期(Harsha) 606 - 647 AD

戒日王大力宣揚佛教, 藉以鞏固其統治權. 中國唐代高僧玄奘(602~664)印度取經正逢此際, 並在印度宏法講經, 得到了戒日王極高的禮遇. 戒日王之後, 北印度又陷入分裂.

中世紀印度   750–1757 AD

早在4~5世紀(笈多王朝)各地政權即以新婆羅門教的形式對部落居民進行同化. 從第6世纪起, 印度教的寺院即開始擁有土地. 在土地, 商業, 財政各方面都具有雄厚的實力.

第八世紀的商羯羅(Shri Adi Shankaracharya 788~820 AD) 創立了吠檀多哲學(Vedanta philosophy), 從此產生了多種有神論教派. 9~10世紀的寺院擁有武裝力量, 以首陀羅種姓為士兵. 此時的印度教不僅是中世紀形式的宗教, 而且是區域王國的政治經濟支柱.


回教文明期

西元第八世紀開始, 突厥, 阿拉伯, 阿富汗及波斯人等陸續入侵印度。異族的侵入帶來許多戰火和災難,但同時也帶來了伊斯蘭文明。

回教君王(Islamic Sultanates) 1210–1596 AD

在這段時間裡,南方泰米爾(Tamil)人雖然也曾建立過強盛的王國, 但勢力均未能伸展到印度北部. 北方受到伊斯蘭教勢力的入侵, 當時建立的德里蘇丹國版圖几乎佔有整個北印度.


蒙兀兒帝國(Mughal) 1526 – 1707 AD

第十六世紀,蒙古成吉思汗和帖木兒(Timur)的後裔巴布爾(Babur) 從今日的阿富汗一路打到印度的德里. 1526年建立了蒙兀兒帝國(Mughal). 蒙兀兒帝國除了民富國強外, 還綜合了印度, 波斯和中亞的藝術, 文化建了許多華麗的皇宮, 壯觀的城堡; 如 舉世聞名的Taj Mahal就是. 蒙兀兒帝國的最盛期是在Babur的孫子阿克巴大帝 (Akbar)執政期, 可惜王朝到了第六代Aurangzeb, 西元1707年即因內亂外患, 波斯人的入侵而結束了曾經盛極一時的王朝.


Taj Mahal


 
Agra Fort



 Royal bath in Agra Fort




*** 目錄: 印度

 

瑪妮 於 2009-02-11 03:20:40 回應
哈哈~~~ 我突然看見我打的錯字, 妳看了一定很納悶我究竟在說什麼 ? 我是說, 您的照相機一定很好才能拍出種照片...
Sop 於 2009-02-11 04:12:21 回覆
我還真以為你開我的玩笑. 我照相是憑運氣的. 有關這個相機, 還真的很好笑. 上次我們家人團聚, 我總是無法對焦, 問我姪子我應該怎麼調才能對好焦? 他把相機拿過去看了一下, 認真的說: 丟掉, 另買一個好的! 害得我們全家大笑!
瑪妮 於 2009-02-08 23:20:22 回應
Sop 姐您的照相機不很好, 因為拍出來的風景很漂亮, 當然拍的人技術也高明。
Sop 姐的確養成追根究柢的好習慣, 所以知識豐富, 我該努力學習

米米 於 2009-02-08 13:06:27 回應
可是看了這些美麗的建築,又禁不起有了想去的念頭~
不然就跟團去專走那些觀光途徑,像隻駝鳥,只看看光鮮亮麗的印度,避開現實中的貧困混亂吧!
Sop 於 2009-02-08 13:15:17 回覆
哈哈哈哈! 三心兩意!
不過, 跟團走的確是抵銷按耐不住的好奇心的解決辦法. 祝你們去的時候, 玩得愉快!

2007年4月24日 星期二

印度見聞 (二)芝麻開門


搭乘西北航空公司的班機從阿姆斯特丹到孟買, 上了飛機, 發現機上的乘客盡是印度面孔, 大概飛往印度的乘客除了印度本國人以外, 大部分還是海外印僑. 飛機起飛後還不到一個鐘頭, 廁所裡就已面目全非, 這是我在國際航線裡少見的現象.(後來了解大概是因有錢的印度人家裡都有傭人打掃的關係,清潔工人的社會階級是屬種姓制度外的賤民.能搭飛機的印度人當然不能降低身份做清潔工作).和鄰座的“印度紳士”閒聊,他雖然知道我馬上就要到印度了,提起印度的經濟奇蹟時, 他還是忍不住的告訴我, 在印度差不多每個人都會說英文.

我原本只想在孟買附近閒逛兩天, 可是一陣暴雨, 使得孟買交通完全癱瘓, 公司行號, 機關學校也因此全部都關門了,只好臨陣轉往 Ahmedabad 去騷擾那裡的印度朋友. (下圖裡的 1飛機到了孟買, 拿到行李時, 已經快半夜十二點了. 雖是半夜時分, 機場裡還是有三,五個婦女,拿著一個用竹條綁起來,沒有手柄的掃把, 彎著腰認真的在掃地,.在較暗之處, 有不少男人橫著豎著的躺在地上睡覺. 這種每天24小時的經濟社會我還是第一次碰到.



根據網路上Air India 的時間表, 前往Ahmedabad 的飛機將於01:00 AM 起飛, 我急急忙忙的趕著check-in. 拿到登機卡時, 愕然發現上面寫的登機時間是12:15. 我慌慌張張的拎著行李就往過境安檢處跑. 快要輪到我的時候, 來了一位“印度紳士”, 他先對我後頭的印度女士吼了一句, 然後, “砰”的一聲, 就把他的行李扔上輸送帶, “Why? 我比你先到!”. 他驚訝的看了我一眼, 就把他的行李箱又拿了回去.

連衝帶闖的趕到了第四登機門, 驚訝的發現門還是鎖著的. 看著別的旅客都悠閒的坐著看電視,閒聊,我心裡真是又急又納悶, 到底是班機誤點了?還是取消了? 可是不管問誰, 他們總是叫我耐心的等. 我的耐心終於得到了回應, 登機門被打開了, Air India 的服務員到了, 旅客魚貫登機, 飛機終於在凌晨三點起飛, 感覺上, 一切都很正常.



朋友帶著他的弟弟和一位計程車司機到機場來接我. 雖是半夜看不清楚,只覺得這裡的機場不大。來接人的時候, 只能露天的站在欄杆外。因為就像我一樣, 她也不知道飛機什麼時候會到,在機場門口打著傘站著等了兩個多鐘頭. 到了她家已經是清晨四點了, 我站在門口, 試著把鞋底上沾滿的沙泥跺掉, 她卻輕鬆的說: “進來罷! 鞋髒不要緊的.” 剛一進門, 就有一個13 歲的小男生端著侍應盤, 送來兩杯冰水. 他站著等我們喝水. 喝完後, 就把水杯帶走, 隨即拿了一塊抹布來擦地.




這是朋友家的客廳,"椅子"或"沙發"在一般人所謂家具的概念上歷史還很短. 傳統的印度”用來坐的家具”,看起來跟床很像.(在大陸北方,好像也有人請有錢的老頭兒,炕上坐..

我的印度經驗就此開始.

*** 目錄: 印度


米米 於 2009-02-08 13:00:53 回應
我想,我老公還是對的,他之所以不願意去就是因為印度的傳染病、髒亂、貧窮。
看完你這篇和另篇有關於你女兒染上不知名病毒的回覆,我想,我被說服了!
還是在你這邊看看文過隱就好了~

米米 於 2009-02-07 13:12:03 回應
你朋友在印度算蠻有錢的吧?

Sop 於 2009-02-08 07:48:03 回覆
應該是罷! 我本來沒有到他家的意思. 計畫好一個人去玩的. 可是偏偏就在出發前一天, 天降大雨,孟買積水, 交通癱瘓. 所以臨時轉到他家. 後來證明, 去他家是沒錯的. 因為我去的第三天, 孟買就發生了六件火車連環爆炸案! 我原來計畫要在孟買體驗跟當地人一起擠火車普通艙的經驗!! 從新聞裡得到這個消息的時候, 還真把我嚇死了.

可是印度舊日的種姓階級已經變成嚴重的貧富階級. 我很難適應. 所以最後找藉口, 偷溜了. 不過也很感謝他能讓我經驗不少我一個人旅行絕無法得到的經驗. 旅途中,如果能有當地人帶路,常會有一般遊客得不到的經驗.倒是真的!

2007年4月23日 星期一

印度見聞 (一) 前言


匆匆的跑了印度一趟, 本來沒時間或計畫寫什麼遊記, 又怕很快的會忘了這短暫的旅遊經驗. 可是大言不慚的說是寫, 實際上, 隨便做做筆記留著以後自己看倒還可以. 出示於眾卻有點讓人遲疑. 
問題癥結大致如下:

, 手邊有關印度書籍的資料跟網站上或直街從印度人口裡聽來的資料不盡相同. 印度的宗教與歷史背景太複雜. 我又因不做專業研究, 不能一一求証. 所採的數據資料, 僅供參考.

, 為枯文添色的相片從缺. 臨行前, 剛買了簡便的旅行照相機 (Panasonic Lumix) 還沒來得及學會如何使用, 就糊裡糊塗的帶著說明書上了飛機, 偏偏那說明書的字那麼小, 旅途又太累, 明知自己在胡鬧, 還是不想看, 只想碰碰運氣, 希望能照到兩張還過得去的相片. 後來發現我因不明機性, 經常不知不覺的就動換了相機的設定, 好像常常用Micro 照遠景!$%^&*#! 回到家裡, 愕然發現照的相片裡竟然還有好幾個動畫??!! 不禁大笑, 世界上這種糊塗蟲, 我大概是獨一無二的罷! 可是為了故事須要, 就是”爛芋”也只好拿出來充數了. 

, 在印度有些景象實在太怪誕了, 可是盯著那些人照相, 又總覺得太尷尬或粗魯無禮, 而不敢照. 有時一面作閃電祈禱, 一面拿著相機隨便的晃了一下, 失敗的機率當然大於成功. 此外, 我先是跟朋友一起走, 後又得不到計程車司機的合作, 經常只能在行進中的車裡, 應應事, 照兩張就算了. 像這樣在短短的幾天裡, 走馬看花的走了這麼多的地方, 這還是頭一遭, 遊得不夠輕鬆, 更談不上照相時應注意的取景, 採光了. 

不管怎樣, 我還是動筆了. 因為我若不寫, 會有罪惡感; 寫了不 , 又好像白寫 (哈哈哈). 反正, 我馬馬虎虎的寫, 就請您馬馬虎虎的看.. 反正, 寫著也是寫著, 閒著也是閒著! :-)

羊毛出在羊身上 談荷蘭養老金



聽到在西方國家,老了有養老金,病了有健康保險的社會福利,國人大概多少都會有點羨慕.其實,羊毛出在羊身上,這只不過是因社會需求而設定的社會運轉系統而已.

早在十九世紀末葉,普魯士王國(德國前身)就有所謂養老金的社會福利.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其他的西方國家也漸漸的起而仿效.各國養老金的規定不盡相同,在此我只簡單的介紹一下荷蘭的情況.

依法所有的荷蘭居民不論以前有沒有工作過,有沒有繳過薪資所得稅,皆可在65歲以後領養老金.但並不是每個人領的都一樣多.養老金多寡的算法是根據國民在荷蘭居住的期間長短跟單身或同居有關.荷蘭人從15歲開始算起,每在荷蘭住一年, 就有權在65歲以後領2%的養老金.住滿50年則可領100% 的養老金.在這段期間內曾在國外居住,15歲以後才遷入荷蘭的國民,則依15 65 歲間在荷蘭居住的總年數按比率計算.

養老金的多寡是按法定最低薪資的百分比來算. 現在的法定最低年資是新台幣66,0000.


單身老人
同居老人
每年可領最低薪資的%
70 %
2 x 50%
稅前每年可領額度
46,2000
66,0000
稅前每月可領額度
3,5420
5,0600
每月實領額度
2,9800
4,2600
每年實領假日金
3,1000
4,4200

: 65歲後,免繳屬於養老金的稅金,低薪者實際應繳所得稅只有16.25%.

二次世界大戰後,荷蘭政府為了解決住屋問題,短時間內建了很多的國民住宅租給一般民眾使用,當時有很多人認為沒有擁有自己房子的必要.至少在1980年左右,還有80%的荷蘭人是租屋而居的,所以現在的老人們大部分還是沒有自己的房子.假使您知道,荷蘭的基本房租每月大概要新台幣兩萬,您大概就不會再羨慕荷蘭的老人了.當然,曾經工作過的人,通常會另外安排退休金的儲蓄保險,以為養老之用.

對荷蘭政府來說,國民養老金的錢是左手進,右手出;沒有專備儲蓄款項,與其他的稅金分配也沒有直接的關係. 荷蘭的稅收制度是在公司發薪時,直接將個人該繳的稅金(包括社會福利金)轉交有關單位.從台灣到荷蘭來工作的人,第一次領薪水時,常會很心痛和失望.? 薪水怎麼只剩一半了?

荷蘭的財政制度,因時勢所需經常調整.1979,我剛來荷蘭的時候,還是勞工黨執政期間,那時的最高稅額曾是薪資的72%.可是過高的稅額會減低人們努力工作以提高薪水,改進生活的意願.經過多年的調整,現在的應繳稅額比率已比以前降低很多了.


年薪 NT (假定 €1 = NT 40)
社會福利金
總稅額 %
1
56,800 以下
薪資 x 31.7%
34.15
2
56,800 102,100
薪資 x 31.7%
41.45
3
102,100 174,100
NT102,100x 31.7%
42
4
174,100以上
NT102,100x 31.7%
52

社會福利金都屬”左手進,右手出”的稅金部分. 它的項目包括:
 
17.9% 國民養老金.

12% 特殊疾病保險,一般疾病保險無法保的部分,如嚴重車禍後引起的永久性殘障,老年癡呆症等.(至於一般的疾病保險,則須每月另繳新台幣四千左右.)

1.8% 65歲以上45%以上殘障的人仍有未成年孩子的人在喪偶後可領的社會福利金.

從表裡,您可能會發現您羨慕的應是社會上大眾接受這種互助互惠稅法的意願,而不是65歲以後,可以領到的養老金和可以得到的生活保障.
 
 
 註本篇數據皆以2007稅法為根據。
 
 
 
 
 
不越矩的老巫婆2007-04-24 23:52:22 回應
Wat bedoel je ?  "  我卻不能說謝謝'你們' ?  " 
Sop2007-04-25 04:32:53 回覆
哎呀, 我是開玩笑的. 你說'到我們家逛逛'意思跟'到家逛逛'
一樣.可是我要是把'謝謝你'說成'謝謝你們',你大概就看不懂了.
 
不越矩的老巫婆2007-04-24 20:17:59 回應
每次來你們家逛逛,  都會學到一些東西, 或者帶回一點資訊.  真是太棒了 !!  謝謝你的分享  !! 
Sop2007-04-24 21:37:21 回覆
你真客氣.倒是歡迎你常來逛逛.
p.s. 有沒有想過,為什麼你可以說;到'你們'家逛逛;我卻不能說謝謝'你們'?

2007年4月20日 星期五

荷蘭式的婚姻關係




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歐洲國家的經濟漸漸的復甦,在衣食無慮的狀況下,人們便積極的在精神面上尋求生活的意義.當時女子因受教育的水準提昇,經濟上不必再依賴男人,便要求獨立思考的空間.繼女權運動的興起,掀起了一陣反對傳統婚姻的風潮.認為兩人應該不是為求財產上的保障,而是為愛才結合在一起.二十世紀的七十到八零年代間,有許多荷蘭人不願拘泥於傳統的社會觀甚或純為抗逆傳統,故意同居生子而不結婚.是一種不具證書但絕對嚴肅的婚姻關係.這種同居的風潮所表現的,不是人們對男女關係的輕率,而是更進一步的表現他們對因愛而結合的認真態度.

可是這種沒有證書的婚姻,在實際生活上並不方便,生活在一起畢竟會有義務跟權利的問題.為了解決實際生活所需,結合的雙方就必須經由簽訂合約的方式將各種生活上可能面對的問題,包括財產的分配跟孩子的養育權責說明清楚,簽訂的內容可自行決定,實際上,除了強調雙方真的是為了愛而結合在一起外,與傳統的,法律上有明文規定的現成合約的婚姻差不到那裡去.在荷蘭,一個家庭的基礎可以是婚姻或登記有案的同居伴侶.

婚姻的目的不外是要向他人宣告兩人間的感情,願共同構築家庭;為取得性關係和延傳後代的合法化,保障社會關係和經濟生活的穩定性.按荷蘭民法規定,兩個異性或同性的人都可以建立婚姻關係.結婚時可選擇財產共有或分權兩種形式的法定婚約.比方說,婚姻關係的任一方經營商業,但房地產登記在另一方的名下,在萬一公司倒閉時,就可保有住屋,而不會被迫作為賠償物. 


同居者在稅金的規定或社會福利補貼上與有婚姻關係的人相同,但如果不另簽訂同居合約,在遺產,分居贍養費等方面,雙方就都無法律權責,感覺上較無保障.一般來說,在兩人決定同居時,都會找公證人簽訂同居合約.合約內容可自訂,但實際上,跟正式建立的婚姻關係並無很大的差別.惟所生的孩子必須由男方認領後,他才能正式取得父親的身分和職權.在同性婚姻尚未被承認以前,同性戀者多以此種方式取得同居的法律身分.

荷蘭是第一個允許同性者結婚的國家. 早在2001年四月荷蘭法律允許同性婚姻時,曾經轟動一時,可是現在比利時,西班牙,加拿大和南非都已相繼的承認同性戀的婚姻.還有很多其他的國家也都在考慮跟進.同性戀者終於可以享受到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基本人權.即使是在極為保守的美國,同性戀者也還是可以到麻州結婚成為合法的終身伴侶.

其實,在一個歧視或不接受同性戀的社會裡,並不因社會的不允許,同性戀的感情就不存在.就現在的荷蘭來說,同性戀已被大多數人所接受,並承認那也是人類天性的一種,同性戀者對感情與愛情的需求與一般異性伴侶並無不同.歧視或禁止同性戀其實是一種對他們不公平也不人道的行為.當然,即使是在一個非常開放的荷蘭社會裡,還是有不少人或因本身較保守或因宗教因素,極力反對同性戀,但這在一個多元性的國家裡似乎也是不能避免的現象。












不越矩的老巫婆2007-04-20 22:24:09 回應
亂佩服的, 你怎麼對這麼硬的資訊瞭解得這麼透徹啊 !  好厲害 !!  要像你學習  !! 
Sop2007-04-20 23:13:12 回覆
你真客氣.其實我來荷蘭的時候正好趕上那股熱潮,認識的朋友中,同居的多,結婚的少.那時嘻皮剛過,女權運動不斷,我是這裡的新客”,對這種社會現象自是很感興趣.再說,荷蘭的報章雜誌都比在台灣的有深度,常會討論這種問題.我看你已經在學荷語了.會看,會聽荷語以後,你就會發現其實我說的這些,不過是Common Sense ,沒什麼了不起的. 真不好意思.好像真的把你唬住了.別忘了,我住這裡也已快28年了.

2007年4月17日 星期二

奧地利看雪記 (三)


放了自己好幾天的部落格假, 在奧地利最後一天的活動不交代一下, 總還覺得不太對勁. 其實, 那天天氣並不很好, 沒光影的變化也沒有重峰疊嶺的透視感. 初時還真有點兒失望, 後來走著走著發現一路上就我一個人時, 缺點頓然成了優點. 眼前的世界只屬我一個人! 想到前兩天也曾獨擁葡萄牙Algarve 沙灘的經驗, 體會到自己是多麼的幸運! 因為此時所感受到的大自然是如此的無際無邊, 如此的讓人心曠神怡. 我終於禁不住, 展開雙臂像瘋子似的走了好一段路! 不一樣的天氣, 不一樣的享受.

















從旅館所在地 Fügen (海拔544公尺) 到滑雪區 Hochfügen (海拔1473公尺) 間的山路上, 時可看到一種小白花. 這種寒地裡的花引起了我的好奇.

Joop 是個有心人, 知道我對此花有興趣, 在回程的路上, 突然停下車對我說: ”你不是想看看那是什麼花嗎? 今天早上我注意到這裡有很多這種花. 你可以下車看看!” 我一開車門, 我的媽呀! 不得了! 這橡皮燒焦的味道是那裡來的?


不知道 Joop 車是怎麼開的? 40公里的下坡路, 好像一路是踩著煞車開下來的. 連忙到溪邊取水澆在輪胎上降溫.




害我緊張得根本沒心情看花了. 可是對Joop來說, 卻是好心有好報. 我們也避開了更大的災害. 真是有驚無險! 為平靜的一天帶來了不少刺激.



可惜今天還須趕回荷蘭, 不能逗留太久, 下午兩點時分, 大夥兒隨便吃了點東西果腹, 就上回家之路了.  這算是我的 “滑雪假” 還是 "看雪假"? :-)